各科室: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开展2012-2013年省级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申报和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参加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考核的集体有重症医学科、西药房、儿科,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奖项,各科室可根据评审条件申报(青年岗位能手不限于青年文明号,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所有材料请于6月14日前上交团委莫明聪,邮箱mmc198208@126.com,过期不候!(相关评审条件见附件)
共青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团组织: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卫〔2009〕70号)精神,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012-2013年省级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申报与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
(一)参与集体。
参加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的对象是已取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医疗卫生单位青年集体。
(二)管理办法。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卫〔2009〕7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现场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粤卫〔2012〕47号)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的材料有:
1.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申报表(纸质版原件,附件1);
2.近两年青年文明号活动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WORD格式电子版);
3.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同时标注竞标答辩正副手名单(WORD格式电子版);
4.创建集体负责人的省级青年文明号负责人资格证书(JPG格式扫描电子版);
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资料汇编及其它有关材料(PPT格式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星级动态管理实行摘星制和淘汰制。以现场考核分数淘汰末位10%,其余90%以现场考核确定层次,以竞标答辩确定星级。
被淘汰集体无需参加布展和竞标答辩,取消其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保留重新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资格,允许其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再在公共场所悬挂。
现场考核和竞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选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
(一)评选范围。
参评2012-2013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必须是已取得市级、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或相当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称号,并已开展了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1年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青年集体。
(二)评选办法。
按《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粤青文字〔2005〕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卫〔2009〕7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现场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粤卫〔2012〕47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推荐名额。
各地市可推荐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2-3个,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可推荐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1-2个。经评选,拟命名表彰2012-2013年度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25个。
(四)申报材料。
申报的材料有:
1.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纸质版原件,附件2);
2.近两年青年文明号活动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WORD格式电子版);
3.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同时标注竞标答辩正副手名单(WORD格式电子版);
4.创建集体负责人的省级青年文明号负责人资格证书(JPG格式扫描电子版);
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资料汇编及其它有关材料(PPT格式电子版)。
(五)评选要求。
1.各市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在开展自检自查、总结评比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推荐材料,送有关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上报。
2.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将采取现场考核与竞标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现场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粤卫〔2012〕47号)中的《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现场考核评分标准表(试行)》执行。在现场考核的基础上,按表彰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竞标答辩会的候选集体。
3.竞标答辩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卫〔2009〕70号)中的《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竞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竞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选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
(一)评选条件。
符合《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的个人。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30名。
(三)评选要求。
1.各地市、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和厅直属各单位可推荐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1-2名。
2.申报省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个人,要认真填写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4),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原件)。
四、评选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范围。
各市卫生局、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共青团和青年组织。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活动领导机构。
2.争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活动运行机制健全,能积极对争创活动进行引导、检查、监督、表彰,青年文明号的管理严格规范。
3.活动成效显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及本单位青年文明号均有一定的数量。
4.活动能在本单位各专业中开展和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并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评选名额。
共评选2012-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5名。
(四)评选要求。
申报单位需填写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5)和提交2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号、手”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团市委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好本地区“号、手”的考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申报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有关申报材料,保证客观、真实,符合规范要求。并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纸质版寄送到省卫生厅团委(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电子材料发送至省卫生厅团委邮箱(gdswsttw@126.com)。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广东卫生青年文明号Q群(群号:48970022)下载。
(三)申报省青年文明号及青年岗位能手候选单位(个人),要从申报之日起,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自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确定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将由团省委、省卫生厅在广东省卫生厅公众网、广东共青团、广东青年文明号等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对符合标准的,评定为2012-2013年度全省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和“号、手”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适时予以命名和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号、手”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掀起争创活动的新高潮,激励卫生系统的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去,为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广东奉献青春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