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接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开展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除当年10月份前毕业和超过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以外,目前所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即2013级和2014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定向、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须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定向、委培研究生用于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科研成果之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广州医科大学;
(三)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基本申请条件
参见《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三、申请方法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方法:
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3)。
(二)材料提交时间:
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上交时间为9月7日(周一)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以及9月8日(周二)上午10:00-12:00。地点在番禺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1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号+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在9月8日(周二)上午11点前发送邮件至:gyyjs2015@163.com,过期不候。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需由学生本人提交,电子版请按时发送到指定邮箱(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模板可参见附件4);
2、提交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时,学生须填写完整“评审情况”栏以上的各项材料(不包括“评审情况”栏)。其中,“推荐意见”由学生导师填写;
3、提交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时,学生需将具体信息填写到附表,并请务必将有效证明附上,否则将视无效处理;
4、两个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四、工作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并通知符合参选要求的研究生按时提交申请,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联系人:陈法江 赵虹
办公电话:020-37103094
办公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114办公室
邮箱地址:gyyjs2015@163.com
附件1 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doc
教学管理科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