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要求,结合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实际,现就广州呼吸健康(以下简称为“呼研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为指导思想,提前规划、精心布置,确保呼研院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努力做到择优录取,为学科建设提供生源保障,构建优质后备人才梯队。
二、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及相应分管副院长以及各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呼研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负责全面监督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并受理学生投诉。
三、具体实施
(一)复试工作流程
工作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组织部门 |
第一阶段复试 | 3月15日-18日 | 考生资料审核 | 呼研院办公室 |
3月19日 | 各学科专业命题 办公室准备考务 | 呼研院办公室 | |
| 理论考核 笔试地点: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下午4点 | 呼研院办公室 | |
3月21日
| 结构化面试 广医一院大坦沙院区 | 重症医学面试
| |
3月22日 | 结构化面试 广医一院大坦沙院区 | 其他专业面试 | |
3月22-23日 | 各学科整理录取名单与缺额信息 | 呼研院办公室及各学科 | |
第二阶段复试 | 3月24日 | 院内调整选报志愿 | 呼研院办公室 |
3月25日 | 院内调整面试 | 各学科 | |
第三阶段复试 | 3月27-28日 | 校内调整填报志愿 | 详见大学通知 |
3月29日 | 校内调整面试 | 各学科 详见后续通知 | |
第四阶段复试 | 4月8日 | 校外调剂 | 详见大学通知 |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情况简表》(需贴照片或彩色打印)。
(2) 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3)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有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按照身份证尺寸大小清晰复印正反面在同一页)。
(5) 学历学籍证件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审查);应届生:学生证(需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
(6) 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需确保备案表有效期至2023年8月(过期后可补交)。
(7)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盖章要求见表格内容)。
(8)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三)复试笔试(满分100分)
闭卷考试,由呼研院办公室组织,主要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
(四)复试面试(满分100分)
(1) 外语能力(60分)。主要包括:①日常会话;②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然后对文献内容进行问答。
(2) 综合素质能力(40分)。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②专业素质;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
复试分两阶段,满分200分:第一阶段为理论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50%;第二阶段为问答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50%。
五、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六、复试流程
第一步:考生报到,学生按照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到。
第二步:理论考核,闭卷,时长不少于一小时,考核内容学科自定。院内和校内调整时学科可选择沿用上一轮复试专业笔试成绩。
第三步:填报意向导师,理论考核结束后综合面试开始前,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考生填报导师意向表。
第四步: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第五步:结构式综合面试。
第六步:导师双向选择讨论会,确定学科拟录取学生名单。双向选择规则如下:
1.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意向导师,高分者优先选择导师,每位学生限选两名意向导师。如学生意愿与导师意愿相匹配,则双选成功。如双方意向不匹配,则双选失败。由选择该名导师总分第二位的学生递补进入。两名意向导师均未匹配成功的学生,如学生服从学科安排,即由学科匹配导师。如学生不服从学科安排,即放弃录取资格。
2. 如学科仍有空额指标,则根据《2024年研究生复试导师意向表》,将未和意向导师达成双向选择共识的学生按照总分排序,结合个人意愿(是否服从学科安排),由组长征询未招生导师意愿是否愿意招收。如未招生导师不同意招生,经组长统筹协调学科仍有空余招生指标数,组长宣布结束本轮招生复试。由办公室统筹同一轮招生复试空缺指标,启动院内调整,向本轮未上线学生公布,再进行志愿选报。
七、院内调整
1. 考生调整专业与报考导师招生专业必须同属同一一级学科。
2. 院内调整报考学位类型不能调整。
3. 院内调整环节,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500%。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是录取的唯一依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1)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 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 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 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 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6)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导师确定
呼研院采用“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拟录取考生选报导师。导师与拟录取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如接受学科调配,由学科调配导师。不同意调配导师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由本学科方向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并指定导师。
九、其他
呼研院招生问题申述:邮箱:huangxiaoliang@gird.cn
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